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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某故意伤害案检察院不予起诉
作者:孙庭超律师 发布时间:2020-08-02 浏览量:0
刘某涉嫌故意伤害罪,经公安机关侦查后起诉至检察院,本律师经过核查本案证据,在司法鉴定意见中找出关键性错误,并对案件中存在众多疑点向检察机关予以阐明,经过本律师与检查机关多次反复交流辩护意见,本案最终检察机关作出不予起诉决定。
检察院文书: